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辅导班招生简章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资格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后执证上岗。为此,浙江省就业与职业发展促进中心(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联合浙江大学教育发展中心推出《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至今,中心已持续开展多期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强大的师资、高效的通过率和优质的教学服务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全国通行,国际接轨; ----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 一、辅导目标
-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辅导,掌握员工任用、劳动关系、企业培训、薪资福利保险、职业生涯规划、绩效管理、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系统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现行管理制度,最终促进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二、适用对象
-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 三、报考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 |
取得管理师证书+3年工作经验 |
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 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
| 2 |
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3年工作经验 |
| 3 |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6年工作经验 |
| 4 |
具有本科学位(含同等学历)+9年工作经验 |
-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1 |
取得助理师证书+3年工作经验 |
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 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
| 2 |
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3年工作经验 |
| 3 |
具有本科学位(含同等学历)+5年工作经验 |
| 4 |
具有中专以上学位(含同等学历)+13年工作经验 |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1 |
取得管理员证书 |
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 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 |
| 2 |
具有本科学位(含同等学历) |
| 3 |
具有专科学位(含同等学历)+3年工作经验 |
| 4 |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位(含同等学历)+6年工作经验 |
- 四、考试及授课时间
- 浙大西溪校区授课时间: 周日授课,共八周。
- 指定教材授课内容:《基础知识》、《工作要求》(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论文指导》,约8-11天课时。
-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 五、综合费用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总费用5800/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评审费;人力资源师(二级):总费用245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论文答辩费;助理人力资源师(三级):总费用135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
- 六、师资特色
- 高校人力资源专业多年经验讲师、教授、博士,强有力地保障了应试的较高通过率!
- 建立学员档案库,优惠参加其他职业资格鉴定和中心举办的相关课程,户外拓展训练。
- 加盟学员俱乐部,定期举行学员聚会沙龙活动,提供网络平台使学员交流工作经验,拓展人脉。
- 七、报名程序
- 填写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
- 提供以下资历证明:
- 1)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1份。
-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 3)交正面免冠近照2寸1张,1寸4张(背面注明姓名)。
- 八、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601室
- 联系电话:0571-56316588 传真:88217689
- 联系人:韩老师 13858184958
- 二00七年六月